• 笔书网>西北有座太空寺 > 正文 第003章 花海镇
        【太空寺】前面不远就是一条公路,属于连接两条主线公路的分支道。

        向西是进入苦海戈壁沙漠的主干路,而向北则是前往花海镇的途径。

        而从【太空寺】出发到这条路上,还需要走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。

        平日里车辆经过也不多,所以路况保存的还不错,不像那种被货车压的坑坑洼洼的公路。

        唯一的问题是,每年总有几天风太大,与风同来的是绵延不绝的沙子,风和沙总像是孪生姐妹,她们形影不离,四处招摇。

        而【太空寺】就仿佛孤独的勇士,千百年来屹立在苦海边缘,抵御着黄沙的入侵。

        随着这几年,国家大力整治流沙植树种林,【太空寺】周遭不再是黄沙漫漫,也能看见些许的绿意。

        绿意点缀下的黄土地,透露着一股子的顽强,正如西北彪悍的民风。

        清晨,柏油公路上一高一矮,两个身影并排而行。

        道路两旁偶尔能看见胡杨树,和城市里笔直修长,千篇一律的景观林不同,这里原生态的树造型各异,更具有观赏价值。

        “广志啊,我帮你拿啊。”看着费力提溜着篮子的广志,李淸忍不住再次问道。

        “不用,师兄你身子娇弱。”广志擦了擦汗,向着李淸露出洁白的牙齿。

        “唉~”看到这幕李淸不再强求,他只是默默的伸出手摸了摸对方的脑袋。

        别说,光溜溜的手感还不错。

        6岁,普通人家的孩子,还是躲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。

        而广志则已经肩负起寺里的卫生和做饭,每日每夜的还要监督“不成器”的师兄。

        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这破庙里的和尚更是如此。

        说起来广志也是个命苦的娃,从小就没了父母由爷爷独自抚养。

        爷孙俩相依为命,可就这样命运还是没有放过他,在其四岁的那年,广志的爷爷驾鹤西去。

        花海镇没有儿童福利机构,到最后与广志爷爷关系不错的老和尚,也就是【太空寺】上任方丈。

        将其收为关门弟子,广志也就成为李淸的小师弟。

        原本老方丈在世的时候,师徒三人虽然过的清苦,但日子还是有些盼头。

        小沙弥也融入了这里,可老方丈在去年圆寂后,李淸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接任主持。

        虽然从记忆里,李淸明白原身努力想要撑起【太空寺】,但奈何天赋能力有限,只能眼睁睁看着山门日渐衰落。

        本来身子骨就弱,然后气火攻心下,一命呜呼。

        最终就便宜了李淸这个穿越者,让他完成了鹊巢鸠占。

        但穿越过来就发烧晕了一天,这可把小沙弥吓坏了,大半夜自己跑到镇上去找人,【太空寺】距离花海镇可足有20多里路。

        一个成年人走完这段路也需要2小时左右,更何况一个6岁的孩子。

        更别提还是晚上,能照明的东西也只有天上的月亮和地上的霜。

        李淸不知道广志如何走完这段路的,又是以什么样的心情。

        但是李淸明白,从他醒来的那刻起,这个小傻瓜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。

        “广志,你有什么烦恼吗?”

        “女性的比例太低,因为师父经常说,没人愿意嫁给和尚。”

        这事李淸也有些担忧,毕竟努力活着的人,是不可以没有媳妇的。

        “那你有什么愿望吗?”

        “我想成为【太空寺】第八十九任主持。”

        李淸虽然比广志年长10多岁,但总体来说还是一个时代的人,天下岂有六十年太子乎?

        “矻蹬蹬~”的马蹄声从两人的身后响起,一辆老旧的马拉车在两人的身后停下。

        “小师傅,要去镇上吗?”驾车的老者好心的问道:“搭车吗?”

        “谢谢施……大爷。”李淸原本想喊施主的,后来觉得不妥。

        他本来只是借壳重生,脑海中虽然有些原主的记忆,但本质上还是另外一个人。

        能让他留在【太空寺】当和尚,除了脑海中的金手指外,那就是宽松的寺规。

        抛开和尚的身份不提,他不过是在体验另一种人生。

        但真让他以和尚的做派行事,还有点不好意思呢~

        脸皮薄,冇计。

        “驾~”坐在颠簸的马车上,李淸怀里抱着广志,感受着清晨微风拂面的滋味。

        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车,偶尔一、两辆大货车呼啸而过,也掀不起什么波澜。

        拉车的老马显然是见过世面的,它迈着独特的节奏,慢悠悠的朝着花海镇前行。

        沿途的风景谈不上美,也并无什么人烟,但这是李淸第一次看过的风景。

        也渐渐和他脑海中的记忆相互契合,让他觉得既新鲜又熟悉。

        “广志,那田里种的是什么?”看到一大片绿油油的嫩芽,在一片黄土地上格外的显眼,李淸忍不住问道。

        “那是棉花啊。”广志疑惑的回头,眼神中透露着不理解。

        “师兄,你怎么连棉花都不认识啦?”

        “哈哈~”李淸傻笑着掩饰自己的尴尬,然后解释道:“我这不是考考你嘛~”

        脑海中闪出一丝记忆,花海镇的棉花是主要经济作物,每年开花的时候格外的浪漫,也是镇名的由来。

        棉花开花其实挺有意思的,刚开时是乳白色,不久后就逐渐变成了浅黄色,再等四五个小时后,花就开始转变成粉红色了,第二天又变成紫红色。

        正所谓万紫千红,都不似、那玉奴一白。

        “哦~”广志点点头不再说话,脑子里却回忆起医生的话。

        “你师兄发烧严重,有可能伤到了脑子,会忘记一些事情……”

        想到这个,广志就觉得很难受,他握紧自己的小拳头,暗暗发誓:“师兄你放心,就算你变成傻子你也是我的师兄!”

        李淸自然不晓得,自己在广志的心中已经与“傻子”划等号。

        随着渐渐靠近花海镇,终于开始有些人气,这里是方圆百里的核心地段,担负着政治中心、交通枢纽、文化传承、商业服务等定位。

        但说到底,也不过就是一个西北偏北的贫瘠之地。

        花海镇不算大,户籍人口大概在16000人左右,分布在旗下的几个村庄里,但常住人口远远低于这个数字。

        而且多是些老弱病残,青壮年要不去酒门市讨生活,要不就是去更远的地方。

        这年头想要靠着种田,不是说活不下去,但日子过于的清苦。

        镇上没有大型超市,所以买卖某些物品,只能等七天一次的集市,也是花海镇最热闹的时候。

        李淸也趁着这个机会,来镇上溜达一圈,顺便补充下日常消耗品。

        主要是在【太空寺】里,对外界事物的认知,完全来自于原主的记忆。

        而有时候记忆是会骗人的,会自动的美化或者丑化一些事物。

        在没有亲自确定之前,李淸对于脑海中某些记忆,还是保持怀疑的态度。

        他为人处事一直很谨慎,举个简单的例子:在外上大号的时候,不管有多急他都要先确定有没有卫生纸、穿没穿袜子、水龙头能不能放出水,左手是否还健在………

        没错,他就是严谨的男人。

        和赶马车的大爷道谢后,李淸领着广志在镇入口的理发店下车。

        倒不是说两人要刮头,而是理发店的旁边就是镇上唯一的小饭店。

        李淸昨晚答应广志,今天要在这里大吃一顿,补充下油水。

        在李淸穿越来的这几日,庙里掌勺的是广志,小小年纪的他只会熬粥煮面。

        虽说不难吃,但是清汤寡水,没味儿~

        而说到补充油水,店里早上供应的油条无疑是不错的选择。

        碳水在宽油中炸出来,咬上一口酥脆绵软,双重的口感让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。

        镇上的小饭店没有招牌,或许十几年前刚开业的时候是有的,但在风吹雨打下,原本的招牌已经脱落,后来再也没换新的。

        毕竟在这里,对味道和性价比的认同,要远远高于品牌所带来的忠诚度。

        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看着广志狼吞虎咽,李淸忍不住笑道。

        “师兄,你也吃啊。”广志嘴里被塞的满满的,却还不忘指挥自己。

        “嗯。”李淸点点头,心中却有一丝酸楚泛起。

        油条在城市孩子的眼中,或许是不值一提的食物,但对广志来讲,则是偶尔才能吃一顿的美味。

        看着广志的吃相,更是坚定李淸想要赚钱的想法。

        人生一世,不过吃喝二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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